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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听证
来源:云南网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0日作者:
更多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完善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草案)》将举行听证会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8月13日举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办法并付诸实施。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是我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的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办法(草案)》拟规定,经营明知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情节严重,危害恶劣,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等15种情形有可能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省工商局将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审查咨询委员会,聘请消费者代表、新闻单位代表、同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代表和其他人员共同组成,对拟列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查咨询。黑名单将由省工商局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开的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的名称或姓名、住址或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违法事实和所受的行政处罚等。

  据介绍,凡在本省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即日起可采用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18时。报名信函寄至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邮政编码:650228);报名电话、传真号码0871—4566191;电子邮件:yishengli@hotmail.com。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2012年8月1日前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单,并刊登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相关信息。